美国最高法院表示,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不能采取显著的措施来打击气候变迁。在6月30日做出的判决中,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无效化由任何政府机构推出的所有「具改变性的」规范,除非这些规范先经过国会的批准。
虽然这个案子被提出时是在针对清洁空气法案授予EPA的权力,但它适用首席大法官Roberts所述的「重大问题原则」。真正的议题是各机构是否可以推出「具改变性的」规则或规范来解决气候变迁等问题。
Roberts在他的意见书中写道:「将二氧化碳排放限制在一个水平,借此强迫全国不再使用煤炭来发电可能是一个『明智的解方以处理当今的危机』。但如此重要且有影响力的决策应该止于国会本身,或者由国会代表有明确授权依据的行政机构来执行。」
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行政机构必需要拥有明确的国会授权才能执行任何具改造性的改变,而国会必须提供授权以让行政机构能对抗某项特定议题。 Roberts写道,缺乏这类明确且特定的国会授权时,法院「没有意愿」提供行政机构授权。
Roberts写道:「要说服我们的话,行政机构必须采取行动而不能仅拿出一些看似真实的文字内容。取而代之的,行政机构必须针对其所宣称的权利指出『明确的国会性授权』。」
一些较不全面性的规范可能仍能维持效力,不过任何涵盖重要经济成分的规范都可能会受到挑战。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导,这类对政府行政机构的权力限制在过去75年间从未被法院强制推行过。在这个判决的结果下,有些已经生效的法规未来的效力将存疑,包括用于对抗气候变迁的各种规范。
大法官Elena Kagan在她的不同意见书中写道:「今天,最高法院剥夺了国会赋予EPA以对现今急迫的环境挑战做出回应的权力...它剥夺了EPA在遏止温室气体排放时需要且被曾被授予的权力。」
法院优先审理此案的决定也受到了许多专家的批评。
在此案中被挑战的规范是巴拉克奥巴马政府时期为了规范发电厂的排放所推出的规定。在巴拉克奥巴马的任期中,这项规定被法院支持,而当唐纳德特朗普上任总统时,他废除了这项规定。随后特朗普推出了一个远远较狭隘的规范版本,当时也被法院卡住。总统乔拜登则说他不会追求两个版本中的任一一个。
换句话说,最高法院在其意见书中提到的规范现在并未生效,而且也不是拜登政府所说要在未来采用的方案。
Case Western Reserve大学的Jonathan Adler教授告诉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事实上最高法院受理此案显示这些大法官急于展现成果。」
其他法律专家也指出,法官在国会陷入历史性僵局时公布这个意见,意味着未来数年非常有可能不会有任何新的重要政策将被批准。
哈佛大学的法律教授Richard Lazarus告诉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大法官知道国会现在正反常地没有效率,透过在此时坚持国会必须要特定授权重大规范,最高法院威胁并使这个国家的政府权能陷入混乱,无法保障公众的健康与福祉。」
Lazarus补充道,最高法院推出这项「可怕」的命令时,美国以及所有国家正在这个非常时刻面临着我们有史以来最大的环境挑战:气候变迁。
大法官Roberts在他的意见书中并未花费许多时间于气候变迁这个主题,不过大法官Kagan在她的不同意见书中用了大量篇幅描述这项决策带来的危险。
Kagan写道:「不论这个法院中对气候变迁知道多少,他都没有要如何处理气候变迁的线索。让我明确的说:这样的风险很高。毕竟最高法院今天阻止了国会授权的行政机构采取行动以遏止发电厂的二氧化碳排放。」
Kagan持续说道:「最高法院指派他自己──而非国会或专业的行政机构──成为气候政策的决策者。我不能想像有什么事情比这更令人感到惊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