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在这项诉讼最主要的内容是信用卡网络中所设定的刷卡/手续费,这些费用是当消费者使用其中一家的信用卡时,商家必须支付给银行的费用,商家指控银行联合调涨刷卡手续费,商家对此在2005年提出集体诉讼,但许多大型的商家在2012年选择以72.5亿美金和解,但如果未来刷卡费调涨的话,依条款规定是不能再提起诉讼的,在他们退出以后,上诉法庭驳回了其他商家的和解金额,理由是这些商家不够具有代表性。
商家支付给Visa和万事达卡的刷卡费从2012年的259亿美元成长到2017年的434亿美元,2010年通过的陶德-法兰克法案对于资产未超过100亿美元的银行限制它的刷卡费的定价,但商家付给银行和其他网络的费用仍有很大的成长空间,成长的动力是消费者在购买时更常使用信用卡,及高卡费的卡有大方的回馈方案,几个大型商家,包括家得宝
在提交给监管机构的资料中显示,Visa和万事达卡增加了他们在诉讼帐户里的金额,各自增加6亿及2亿1千万美元,但并没有声称这是否跟现在进行的和解有关。
- https://www.wsj.com/articles/visa-mastercard-near-settlement-over-card-swipe-fees-1530193694
-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visa-mastercard-settlement/visa-mastercard-close-to-settling-issues-over-card-swipe-fees-wsj-idUSKBN1JO220
- http://markets.businessinsider.com/news/stocks/wsj-visa-mastercard-near-settlement-over-card-swipe-fees-1027327600